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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

  1.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参与社会生活和全面发展的状况明显改善。

  2.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保障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3.全面贯彻落实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4.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基本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残疾人事业科技应用和信息化水平。

  5.系统开展残疾预防,逐步建立残疾预防机制和工作体系,开展重点干预和普及预防知识,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6.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三)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缩小残疾人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市情,讲求实效,加大投入,加快发展,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作用,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参与残疾人事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4.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以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契机,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5.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统筹城市与农村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资金、项目向农村和基层倾斜。促进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6.坚持以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的实际困难。加快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各项政策,提高服务能力,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三、“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做到全覆盖,并逐步增加特殊保障措施,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乡残疾人按规定普遍加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制度。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在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无障碍、康复养护、生活照料等特殊需求方面,加大扶助力度,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给予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与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生活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及时给予救助和妥善安置。贯彻落实《关于优先解决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整合资源加快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项目,逐步消除农村残疾人无房和危房户。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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