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荆政发〔2012〕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发〔2009〕10号)和《中共荆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荆发〔2010〕8号)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荆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一是残疾人的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普遍纳入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全市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96%,城镇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和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二是残疾人生存状况明显改善。全市共有16.67万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治疗。全市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128名残疾学生考入高等院校;残疾人职业培训2万人次,实用技术培训2.32万人次。全市通过多种渠道共安置残疾人就业2.2万人。全市共扶持2.11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问题,扶助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危房改造。三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热情和潜能得到有效发挥。我市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工作方兴未艾,先后涌现出了李超洪、黄敏、刘继平等残疾人作家。沙市区特校盲童郭鹏参加2010年全国蒲公英器乐大赛获得金奖。全市组织残疾人参加全省、全国和国际比赛达80人次,共获得奖牌110枚。市残联被中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集体”。四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已有207个社区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共建社区康复指导站146个。其中,沙市区和石首市先后被评为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松滋市被评为省级社区康复示范区。全市共有聋儿康复服务机构4个,假肢适配站1个,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9个,共有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维权示范岗45个,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9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我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发展基础仍然比较薄弱。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还很突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不强;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二、“十二五”时期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