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十堰市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维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桂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 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新荣 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志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晓东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康双成 市经信委副主任
徐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 勇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杜五一 市地税局副局长
杨先国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金权 人民银行十堰分行副行长
邱剑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书记、副院长
余书金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华杰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杜 强 市规划局副局长、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