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大连市保健食品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和《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119号)精神,为做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和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的专项整顿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对保健食品的流通、使用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和规范,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全面整顿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的违规行为,建立完善保健食品监管长效机制,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公众保健食品食用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工作。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添加药物问题严重的减肥类、降糖类、抗疲劳类、改善睡眠类等保健食品集中进行抽检。对严重危害群众食用安全的保健食品中添加药物的行为集中进行打击,加大曝光力度,严厉惩治违法违规的经营单位或个人。
(二)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工作。结合落实《
食品安全法》,对市场中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虚假、夸大宣传功效的保健食品进行整治,对违规生产单位加大曝光力度。
(三)加强对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监管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7月)
各地要成立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办公室,制定具体的整顿方案,同时告知管辖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检查阶段(2009年8月-9月)
各地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顿工作,完成对重点品种监督抽检任务,严惩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总结阶段(2009年10月-11月)
2009年9月20日前,各地将专项整顿阶段性总结和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将按照评估指标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