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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教发〔2012〕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沈阳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的总体思路,积极做好“抓提升、推改革、强管理、促和谐”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办起人民更加满意的教育,为推进“五个沈阳”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抓提升,进一步加快全市教育内涵发展步伐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存量。新建和改扩建50所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幼儿园,基本完成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开展大村办园试点。继续推进幼儿园连锁发展,扶持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开展以“一日活动常规”为主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启动“精致化管理”试点,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沈阳市幼儿园定级标准》,做好幼儿园晋级评估工作。召开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沈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使用办法》。

  2.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对98所义务教育学校,整体改善办学条件,整体提升队伍配置与学校管理水平。开展以“平安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和人文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高水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百校行”活动。

  3.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特色化建设。加强标准化建设,新建和改扩建部分学校教学楼、综合楼和食堂,启动体育馆和塑胶场地建设,做好教学仪器配备。加强精细化管理,培育和扶植典型学校,召开精细化管理经验现场推介会。做好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推进小班化教学改革,组织好市第二中学小班化教学开放活动。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毕业生学业成就增值评估。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校长大会。做好直属高中在沈阳经济区招生工作、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读书月活动。加强特色学校和特色学科建设,做好东北育才学校和市第三十一中学创建“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工作,组织好15个学科基地培训工作,推进省级示范高中特色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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