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聂鸿胜的期货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证监期货字[2009]18号)
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东吴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申请书》(东吴期货[2008]11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拟任独立董事聂鸿胜(身份证号:310103195807302051)的任职资格,资格编码为ID093072005。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聂鸿胜的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