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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9号)


各镇人民政府,龙柏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文广局、区财政局拟订的《关于本区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ОО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本区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上海市关于推进“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委宣[2008]1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2009年起在本区全面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根据全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在2009年建设161个“农家书屋”,做到全区全覆盖。
  二、建设要求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我区的“农家书屋”进行标准化建设。
  (一)硬件标准
  “农家书屋”统一设在村标准化文化活动室内的图书室,面积在30-50平方米左右。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管理。
  (二)基本配置
  每个书屋配置图书不少于1500册,其中,农科类读物不少于200册,每年新书更新率达到10%以上;订阅报刊杂志不少于3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张),采购可以分步实施,在同一镇村与村之间交换使用;配置书架6只及桌椅若干(具体见附件1)。
  (三)人员配置
  “农家书屋”由当地的文化服务员负责管理,接受所属地社区图书馆的工作指导。
  (四)管理要求
  1、村民可免费阅览书屋内的图书、报刊、杂志;如需外借图书,须办理借书登记,持有服务网《读者证》的可免费办理图书归还、续借以及查询服务等。
  2、文化服务员维护正常借阅秩序,做好图书、报刊、杂志的日常管理;为读者提供书目查询,举办读书活动;做好图书清理以及日常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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