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2009年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为切实强化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09年闵行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迎世博筹办工作,充分发挥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以重点项目推进、开展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消除本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力争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使本区食品药品安全保持有序可控。
二、主要工作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积极创建药品安全放心镇(街道),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世博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建设及相关工作
按照市政府《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纲要》总体要求,以“安全保世博、世博促安全”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2010年上海世博食品安全行动纲要》的项目建设,推动全区落实世博食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1、加强供博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区质量技监局牵头、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严格供博食品的市场准入要求及安全保障措施,确定一批本区供博食品的备选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批批检验、严格准出,实现企业与世博供应场所之间“点对点”式的封闭供应,确保本区供博食品质量安全。
2、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完善和推进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等制度(区工商分局牵头,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配合)
加大监督检查和分类指导力度,对新设立的食品经营主体全面实行告知制度;以分类管理为重点,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食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情况,实行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