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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9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9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方案

  2009年闵行区节能降耗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能降耗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发[2007]25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闵府发[2007]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总体目标,努力巩固节能降耗阶段性成果,着力落实各项节能关键措施,推动我区节能降耗工作持续走向深入,确保我区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为完成这一目标,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节能基础性工作,完善各项管理体系
  (一)加强节能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区经委负责)
  1、打造节能降耗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全区性的节能资源整合;
  2、建立节能管理社会化网络,实现节能降耗的网格化管理;
  3、积极探索“政府购买高端服务”的新路径,不断加大节能管理创新力度;
  4、建立多种力量参与节能降耗工作的新机制;
  5、建设“四个一百”工程,即:百名节能专家库、百个节能技术库、百个节能产品库、百个节能项目库;
  6、建立区域性节能审计与诊断平台,具体包括建立企业、镇和区级的节能降耗分析诊断系统。
  (二)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区经委、区统计局及相关镇、街道和园区负责)
  各镇、江川路街道、莘庄工业区、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应配备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能源统计人员,该统计员不兼任其他工作。
  (三)完善单位GDP能耗统计体系(区统计局负责)
  1、进一步贯彻执行能源统计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2、做好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考核口径能耗数据统计工作,根据市统计局能耗数据公布规范定期公布全区能耗指标数据;
  3、进一步加强工业能耗数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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