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图(略)
五、联盟成员
(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区经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等。
(二)教育培训机构
全日制中、高职院校、社会力量办培训机构。
(三)园区
闵行区域内的各工业、科技园区。
(四)企业
闵行区域内外的相关企业。
(五)就业服务组织
政府办劳务组织、非政府办劳务组织或人力资源中介组织、相关媒介及其他社会组织。
六、联盟(集团)理事会职责
联盟(集团)理事会是合作各方就合作重大事项研究和协调的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定期就联盟(集团)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同时,根据闵行区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
(二)按照理事会章程和合作项目协议,为合作各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确保有关合作单位的各项权益。
(三)组织力量,对重大合作项目进行论证,为合作各方提供决策服务。
(四)发挥合作办学各方所依托的资源优势,引进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资源,拓展合作办学领域和就业渠道。
(五)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矛盾进行研究、协调,并统筹解决。
(六)建立并完善联盟(集团)内部的制度和机制。
七、联盟(集团)理事单位职责
(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搭建平台,引入资源,形成合作各方互利、共赢局面;制订政策,落实措施,与有关合作方共同创新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提供服务,促进合作,以合作项目与政府购买服务等推动职业教育办学单位内涵建设与就业培训发展;明确重点,拓展服务,加强对建设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探索。
(二)职业教育办学机构
提供资源,为联盟(集团)内的职业教育办学机构的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中高职贯通延伸、职业教育培训,提供支撑和保障;为企业的用工需求提供培训课程和培训服务;切实发挥职业教育办学机构在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三)企业
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提供实训条件,为中、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工学交替”,提高就业率,提供服务和支撑;切实承担企业在解决人民群众就业中的社会责任;参与联盟(集团)的建设,不断拓展联盟(集团)发展领域;与合作各方共同探索、创新职业教育发展体制、机制。
(四)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