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月月底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和执法统计表;
3、8月底前,同时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以来的阶段性总结和对策措施;
4、11月13日前,报送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
闵行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的要求,为切实推进本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减少死伤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0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以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源头管理,着力标本兼治,坚持安全发展,切实推进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效治理。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本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促进本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营造世博会良好环境提供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各级政府、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完善、整改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落实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9、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实际,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切实推进的。
(二)专项内容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诚信星级企业创建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开展“反三违、治隐患”活动;落实安全投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石油、化工、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电力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准入制度和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淘汰落后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责任部门:区经委、区国资委、区消防支队、闵行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