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09]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闵行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闵行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闵行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闵行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10号)(以下简称两个《通知》)的精神,为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两个《通知》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上海世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任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同时,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地下空间、农业机械、冶金、有色以及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职责分工。本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层面重点行业(领域)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道路交通:区公安分局(区交警支队)
河道建设、防汛防台: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