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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2009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职责分工:
  区工商分局、区环保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取缔无证无照和油烟直排的企业。
  2、堆场码头检查
  对群众投诉较为集中,扬尘污染严重的堆场码头,开展执法检查。
  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实行领导“包案”处理疑难信访事项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化解措施和整治对策;建立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措施落实。区建设交通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作业、道路扬尘检查,依法关闭无手续、无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的码头、堆场。
  三、工作要求
  1、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有关委、办、局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责,形成联动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推进环保专项行动。
  2、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对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程序对有关设施、物品予以暂扣、封存。对典型的违法违纪案件,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畅通信息报送,实行动态报告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定期和动态信息报送制度,区环保局严格按照要求向区政府、市环保局报送进展情况。定期编制专项行动简报,及时报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力量
  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环保“12369”民生投诉热线,积极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形成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强大压力。
  四、具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根据市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6月-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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