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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三)以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减少一批,并联一批,承诺一批,后置一批。
  (四)以网络化信息管理为支撑,加快建立闵行区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实现全区各部门网上协同审批、数据共享和电子监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审批。
  三、改革原则
  (一)合法合理原则。按照法定职责,梳理审批事项,所有保留的审批事项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符合法规规定,并准确把握合法和合理的关系。
  (二)公开透明原则。强化事前告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审批过程的透明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高效便民原则。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有效监管原则。完善监管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现象,逐步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后监管,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
  1、理顺工作职能。重点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完善部门“三定方案”,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定位,明确各部门审批职责边界,避免出现部门间行政审批职能交叉重叠、权责脱节和多头审批等现象。主动承接市下放的审批权限,加强与市条线部门改革的衔接,结合闵行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2、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各职能部门按照“既受又理、审管分离”的原则,将内部行政审批职能予以归并、全面整合,相对集中到专门科室,实现“一个部门一个窗口对外”。结合公共服务中心先行先试,逐步将职能部门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集中到区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审批事项的“一门式服务”,做到审批事项进中心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将涉及为市民服务的审批事项,能够下沉的,下沉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方便市民就近办事,为市民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3、创新服务管理体制。组建闵行区公共服务管理机构,纳入区政府组成部门序列,行使对全区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做实区公共服务中心,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统一办理、联合服务的优势。落实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一口管理”,统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管理体制和业务归口;将政府各部门公共服务窗口逐步纳入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全区公共服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优质的开展。
  (二)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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