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3、实行运输处置费用单列。根据《通告》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预算中专门列支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并在工程开工前存入建设单位设立的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费专门帐户。
  4、实施卸点付费。根据《通告》的要求,渣土运输和卸点管理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采取招标形式,确定专运企业运输和专管公司进行管理。同时对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实施联单制度。
  5、落实专线运输。由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与交警部门协商,确定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相对集中的行驶路线与时间。对工期紧张的重大工程,适当开放白天运输。
  6、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调行业自治自律,用行规约束行业行为。本区确定的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必须按照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执行行业标准,制定自律规定,实施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加强监督考核
  1、加强联合执法。建立由城管、交警、建管、交通、环保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察执法,打击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监督考核。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通报制度,监督整改情况。建立建筑渣土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实施考核评价。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实施公众监督,开展有奖举报,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在主要媒体曝光。
  3、加强技术监控。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并按区域分别设置车辆标识,严禁车辆超载,并做到车容整洁、无污泥洒落、无污水滴漏。有条件的工地,在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摄像设备。
  4、实施责任追究。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力的相关管理执法部门,由相应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对不规范处置渣土的单位,由相应部门实施查处。对屡次违规的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按有关规定实施市场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加强建筑渣土收集运输管理,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统一执法,是本区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加强城市道路环境卫生与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整合资源优势,加强行业管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实现城市环境卫生秩序长效管理的一次重要改革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密切协同,分工合作
  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密切协调,统一行动,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人员、时间、效果的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依据本部门职责,制订阶段性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使专项管理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