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服务小分队,负责全区重点人群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的健康宣传、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信息汇总上报。
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一线工作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从事传染病防控和实验室检测的工作人员、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医疗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的医务人员、从事一线采血的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宣传发动,知情告知书,组织接种。
(五)区政府外事办
负责外事部门的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六)区发展改革委
负责电网部门的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七)区经委
负责重点住宿宾馆、重点餐饮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八)区建设交通委
负责公交车司售人员、出租车司机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九)区农委
负责动物防疫机构中从事动物防疫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调落实疫苗接种相关医保费用。
(十一)区公安分局
负责公安系统一线公安干警及协管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落实临时接种场所,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十二)区民政局
负责殡葬部门的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十三)区财政局
负责落实甲型H1N1流感疫苗和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相关工作经费。
(十四)区证照中心
负责中心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的登记、上报,开展相关人群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发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落实临时接种场所,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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