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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消防助理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消防助理员队伍组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0]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消防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关于本区消防助理员队伍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本区消防助理员队伍组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全国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建立具有闵行区域特色的社会化消防管理机制,经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同意,我区将组建消防助理员队伍。现就有关组建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现有消防资源为依托,以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为平台,通过组建消防助理员队伍,拓展、延伸消防执法和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社区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为促进本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形式
  为确保消防助理员队伍建设的顺利开展,区成立消防助理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支队。
  区成立消防助理员队伍后,将派出消防助理员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协助开展消防工作。消防助理员队伍由区消防支队通过上海保安闵行一分公司按条件招聘社会人员组成,经相关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区消防助理员队伍在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领导下,协助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专项整治、火灾处置及调查、信访投诉等专职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消防安全基础资料;
  (二)在区消防支队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辖区单位和社区的消防检查工作;
  (三)督促辖区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子档案等消防基础台帐,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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