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将残疾人文体工作纳入市、县(市、区)文体工作大盘子,充分整合公共文化体育资源,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有计划地兴建适合残疾人的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场所,鼓励、组织、扶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每四年举办一次残疾人综合运动会,定期举办市级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比赛和演出。建立完善残疾人文体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和激励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1.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各类法律法规,根据实际出台残疾人扶助优惠政策。推进市、县二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积极做好残疾人的信访维权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人大、政协定期开展相关检查、视察、调研活动。
2.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资金保障。按标准建设完善市、县二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实现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文体活动、扶助器具供应、专门协会与信访维权等服务功能,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建立完善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把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
3.加强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将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统计内容,开展残疾人实名制调查,建立全市残疾人事业状况监测报告制度。加强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系统普及95%以上乡镇和社区,覆盖所有持证残疾人,基础数据完整并及时更新。提高残疾人家庭基本音视设备的拥有率,实现拥有电话和彩电的残疾人家庭达到85%以上。
(五)进一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1.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深入宣传残疾人事业,报道残疾人各类信息,定期播出残疾人公益广告,全力办好电视台手语新闻栏目和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在城市和乡镇(街道)的显要地方设立户外残疾人公益广告。以“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等重大残疾人活动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形成良好的助残氛围。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好新闻选送和十佳爱心记者评选活动。
2.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在全市新建的主要道路和重要公共建筑中全面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大力开展无障碍设施、器具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促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确保残疾人无障碍满意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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