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创建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2.加强基层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县级残联基本建成“七个有”,即有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有专业康复机构、有就业服务机构、有托养示范机构、有扶贫示范基地、有体育健身示范点、有基础信息数据库。

  3.完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平台。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残协专职委员,建立完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落实残疾人活动场所。

  (二)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1.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保障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建共享小康成果,使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生活用电量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生活用电量的75%,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当地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75%。

  2.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通过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对低保和困难家庭中持有二级以上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全额享受低保金或补助金,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加快推进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建设,使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基本生活能得到照料。全面开展安居工作,做到发现一户、解决一户,使残疾人基本住房得到保障。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

  3.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提升康复队伍的业务能力。深入开展“助明、助听、助行”康复服务,在完成残疾人康复工程任务基础上,全面实施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白内障复明、聋儿语训、低视力助视器验配、智障康复、肢残康复、假肢装配、精神病患者监护、辅助器具配置八项指标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

  (三)进一步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1.巩固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普及残疾人九年制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在95%以上。加快推进残疾人学前康复教育与高中阶段特殊教育体系的发展,保障适龄儿童人人享有十五年教育。结合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残疾学生与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助学工作与生活补助制度。

  2.深入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稳步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自强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多层面、有针对性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介会等活动。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提升残疾人就业层次,加强残疾人劳动保障。推进拓展规范残疾人公益性就业、居家就业、网上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村级专业合作社就业等残疾人就业模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