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建设上海市志愿无偿献血区三年行动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志愿无偿献血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在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可持续发展时,要探索和遵循其内在规律,开展内容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向社会公益拓展、向社会关注的公共服务延伸,增加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此类活动的机会与自觉性。区血液管理部门应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实施。社团组织可以为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和组织主题或专题活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事业单位应积极参与,也可自行开展相关活动。
  (三)以“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标准推动可持续发展
  1、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献血氛围,实施“无休假、无补贴、有关爱”的自愿无偿献血模式,巩固和发展“总量持续递增、结构不断优化”的良好态势,确保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2、在实施“街头募集和单位组织”并重的血源招募办法的同时,通过对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展关于无偿献血方式“三转移一延伸”(即由一次献血200毫升向400毫升转移;由一次、偶然献血向多次、固定献血转移;由献全血向献成分血转移;由城市向农村延伸)的培训,在组建和完善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固定献血者队伍基础上,建立全区性的固定献血者队伍。应将“固定献血者队伍建设”、“当地献血人群中固定无偿献血者比例达到50%以上”列入对“示范型”、“促进型”社区或单位创建标准之中。
  3、切实加强无偿献血科学知识培训力度,提高无偿献血知晓率和参与率。区血液管理部门应编写培训教材,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区教育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事业单位应履行职责,开展专项培训或课堂教育,努力达到“15-55周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无偿献血知晓率为85%以上,农村居民为75%以上;在校青少年为95%以上”的要求。
  区献血促进会应充分发挥志愿者团队在无偿献血宣传、培训工作中的优势,面向社区、服务基层,做好无偿献血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培训。
  4、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广覆盖的宣传。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宣传部门应主动播放、刊登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献血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报道辖区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最新动态。区宣传部门、区文广影视局应确保每日早7时至晚10时时间段内闵行电视台、闵行广播电台等媒体播出2次以上无偿献血公益广告。
  区工商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按照职责权限、管理范围,对辖区内70%以上的公共场所,如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点等,免费设置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区血液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无偿献血宣传资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