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索和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按照“积极推进、稳妥实施,涉密及特殊企业暂缓”的原则,以及“分层、分类、分对象”的工作思路,逐步增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四)大力推进项目、规划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监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发布闵行区“十二五”规划编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等信息,公开重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资金额、效益预测等信息。按照市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本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探索向社会公开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效益。搞好住房保障、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公开。在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土地成交、出让金缴纳、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各环节的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教育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招管办等)
(五)继续加大政策的全过程公开力度。重点搞好公共租赁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经济适用房分配、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政策的公开。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充分尊重民意,听取市民意见。重大公共政策推行公开“四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操作细则同步公开。通过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服务,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专业性强的政策,保障政策公布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责任单位:区“三公”部门,各镇、街道)
(六)以世博服务为重点,做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做好与上海世博会相关的社会管理、公共交通、游客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准确、及时发布。在供水、供电、供气、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8个行业,全面推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结合行业管理,规范公开目录编制,搞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加快探索推进法人登记类、资质类、信用类、和监管类信息在政府部门共享,逐步扩大相关信息向社会有序公开。推动政风行风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世博运行服务指挥部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人口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纠风办,各镇、街道)
(七)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根据本市正在制订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指导性意见,推动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主动公开食品药品、卫生、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中,严重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环境质量的处罚信息。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区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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