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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总责。要集中专门力量,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清理工作。
  各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清理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与区政府法制办沟通。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       电话:

规范性文件

名称

 

上位法依据

 

清理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不一致

 

 

 

不适应

 

 

 

不协调

 

 

 

操作性

不强

 

 

需要修改

的条文及

修改建议

 

 

 

单位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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