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清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领导和督促,并确定一位负责同志负总责。要集中专门力量,明确任务和责任,做好清理工作。
各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清理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可及时与区政府法制办沟通。
附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 电话:
规范性文件
名称
| |
上位法依据
| |
清理建议
|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不一致
| |
不适应
| |
不协调
| |
操作性
不强
| |
需要修改
的条文及
修改建议
| |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