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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区公安分局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区工商分局、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税务分局、区质量技监局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区公安分局;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调查。区公安分局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区监察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加强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区司法局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区机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由区财政局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大力宣传我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完善工作制度
  (一)督导督办制度
  结合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指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影响面大、干扰执法等突出问题和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案要案,要组织有关部门督查督办。
  (二)沟通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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