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动原则
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行动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重点监控城乡结合部、农贸批发市场、大卖场、物流集散地、建筑物地下室、地下工厂、租赁厂房、偏远地区厂房、“三不管”地区以及监管空白点等地区。
三、职责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执法大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区科委(区信息委)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区质量技监局、区经委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区农委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区工商分局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责任。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执法大队要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并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区经委要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区发展改革委(区物价局)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区科委(区信息委)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莘庄海关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区质量技监局要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查处力度。区经委、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区工商分局、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文化执法大队要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区文广影视局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出版物等版权的保护力度,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