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经委拟订的《闵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闵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现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精神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及市商务委《关于做好本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部署工作的通知》(沪商秩序[2010]731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闵行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建设交通委、区农委、区国资委、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文广影视局、区机管局、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文化执法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以及莘庄海关、闵行开发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落实本部门、本辖区内的专项行动。
二、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1、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
2、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3、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