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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本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1、建立通报会商制度。区及街镇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针对看护点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对重大问题要重点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公室要建立每月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看护点情况,商议并解决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2、建立督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街镇、委办局的督政考核范畴,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看护点发生重大事故的街镇,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要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形成检查、反馈、整改的循环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检查、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每月将区域内看护点的基本情况及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办公室。
  4、建立年检与退出制度。各街镇会同综治、公安、消防、教育、卫生、食药监、物价等部门每年对看护点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对年检不合格的看护点取消其备案资格。
  5、建立奖励制度。对看护质量较高的看护点,街镇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如添置设施设备和教玩具等。对基本符合民办三级幼儿园设立条件的看护点,要创设条件,帮助其进一步发展。

  附件:
  1、闵行区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闵行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基本要求
  3、闵行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备案表

  附件1:
  闵行区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胡世民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
  杨德妹  副区长
  副组长: 王 辉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王 浩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 王 强  区综治办副主任
  胡延枫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 骏  区财政局副局长
  蔡秀兰  区民政局副局长
  康正华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民办教育党委书记
  夏 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
  姚群凤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夏云胜  区物价局副局长
  杨锡仁  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叶 枫  区联动中心副主任
  唐 淼  区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王文辉  浦江镇党委副书记
  张晓英  浦江镇副镇长
  谈国庆  吴泾镇党委副书记
  彭秀峰  吴泾镇副镇长
  孙耀辉  马桥镇党委副书记
  贾兰兰  马桥镇副镇长
  任 巍  颛桥镇党委副书记
  袁家勤  颛桥镇副镇长
  李育心  梅陇镇党委副书记
  朱蓉蓉  梅陇镇副镇长
  陆慈军  莘庄镇党委副书记
  孙 艳  莘庄镇副镇长
  王 俭  七宝镇党委副书记
  郑 毅  七宝镇副镇长
  王建青  虹桥镇党委副书记
  蔡静怡  虹桥镇副镇长
  孙 林  华漕镇党委副书记
  王宁红  华漕镇副镇长
  李 斌  江川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马佩华  江川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 华  新虹街道党工委委员
  胡丽琴  新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刚   古美路街道党工委委员
  马伟琴  古美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云明  莘庄工业区党工委委员
  俞奕华  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2:
  闵行区学前儿童看护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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