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餐厨废弃油脂从严监管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亮剑”行动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四黑”指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四害”指害百姓、害家庭、害社会、害国家),加强行刑衔接,全力侦破一批食品安全案件,捣毁一批犯罪窝点和产业链。各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大暗查暗访和飞行检查的力度,完善食品安全案件发现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区公安分局、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闵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经委,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2、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氛围。认真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积极深化推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利用区大联动热线“962000”、市食品举报电话“12331”及开通食品安全联动监管信息系统的在线举报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按照“一口受理、分头落实”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处理每一件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对较难处理的食品安全投诉,由区食安办视具体情况协调相关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解决。健全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区食安办、区联动中心、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五)全面宣传,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市民知晓率。一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报纸、黑板报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六进”活动,定期对辖区内的市民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区食安办每季度以问卷形式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进行调查,汇总得分计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本区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以每年3%-5%的速度递增,显著高于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知晓率80.7%的水平。二是开展正面宣传,对好企业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市民的食品消费信心。正确引导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对监管工作大力宣传,让公众及时了解信息,形成良性互动和良性宣传。(区食安办及各成员单位)
2、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要将食品安全示范区、街镇创建活动和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工程纳入政府实事项目。在2011年成功创建1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道、2条国家级示范街基础上,继续推进餐饮“十百千”工程,鼓励指导各街镇及工业区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年内计划完成1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及60家国家级餐饮服务示范店的创建工作,为我区2014年完成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打好扎实基础。(区食安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3、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会同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有关企业,鼓励提倡实施行业管理规范,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培训、交流、创优等活动,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的定期对话和反馈机制,通过规范行业自律促使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积极组织各类志愿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和社会监督工作,支持第三方机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认证工作。引入优质管理机构,辅助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临时疏导点、食品摊贩等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监督的作用。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科普知识的宣传,开设专栏、专刊、专题,推广“食品安全在行动”的宣传报道,探索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并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的曝光。由区食安办和区政府新闻办会同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区政府新闻办、区食安办,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力量资源。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辖区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是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落实街镇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充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队伍,并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辖区内2011年底实有人口数人均1元的标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