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区财政局负责牵头建立街镇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相关街镇政府采购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发《闵行区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负责将集中采购任务下达区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及牵头组织政府采购知识、操作流程的辅导培训;区招管办负责对街镇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管,负责组织实施街镇政府采购组织机构、制度体系和执行情况全面考核,负责统一受理并牵头组织集中采购项目投诉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并会同区财政局确定处理意见;区招投标中心负责接受实施街镇政府采购项目,负责对街镇在市电子平台具体操作的指导;区监察局负责指导街镇的监察部门实施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区审计局负责对街镇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街镇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及职责
1、各街镇应组织领导机构,落实行政首长问责制。建立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可与已建立的招投标领导小组融合)作为政府采购的领导机构,统一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2、各街镇的财政管理部门是政府采购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政府采购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法》和市、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工作;(2)按《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报区财政局;(3)负责审核、监督政府采购资金执行及拨付。
3、各街镇可参照区级政府采购监管模式,设置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部门。
(三)建立政府采购责任人制度
为提高街镇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在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同时建立政府采购责任人制度。街镇内部指定一名人员作为政府采购责任人,全权负责所有政府采购事宜。
四、实施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街镇统一按照区财政局每年度公布的《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在同级人大批复后下达政府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标准统一
《闵行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实施办法》是政府采购规范操作的统一标准。街镇政府采购应严格按区财政局制发的相关规定实施规范操作。
(三)政府采购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