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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拟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平安建设”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的体系,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措施,消除地下空间各种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地下空间使用安全,提高城市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机制
  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推进本区地下空间开发和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审议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协调开发利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综合管理工作,以及审议地下空间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和执法活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地下空间使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
  三、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对地下空间内天燃气、人工煤气(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建设交通委:对非民防工程年度竣工备案数据进行统计,并通报区民防办;对地下空间新建、改建、扩建工地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未纳入建筑管理流程,擅自改建、扩建地下空间的行为进行查处。
  区国资委: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规范出资,监管单位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制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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