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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立以社区、村为单元的气象灾害情况调查收集网络,综合考虑影响商务区和交通枢纽的主要气象灾害,组织开展局地强风对建筑层高、布局和朝向等建设指标的影响评估,以及不同强度降水量排水系统承载力的影响评估,编制台风、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低温、雨雪冰冻等分灾种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及防御方案。建立行政区域和高影响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标准体系,加快本区气象灾害风险图形化智能分析系统建设。在编制城乡规划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前,要发挥气象部门的作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一)加快多灾种早期预警延伸系统的建设。通过多灾种早期预警延伸系统的建设,为建立“多灾种综合、多部门联动、多环节一体化”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提高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早发现、早通气、早会商、早响应能力。建立完善极端天气内部通报、天气警报与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为补充的气象预警体系及其配套管理办法。对于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
  (二)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积极推进本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分类研判和集中发布的工作机制,做好可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区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因气象因素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作用。文广影视、新闻、通信管理等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大力支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社会媒体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要通过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有关防范知识。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视天气预报的发布内容、形式和时次,提高气象应用产品的实用性。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送效率,按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及时免费发布预警信息。
  (四)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建设本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广覆盖系统,包括:建立虹桥枢纽天气预警发布网站和微博发布机制,建设虹桥商务区等区域和交通枢纽气象信息发布标志性物件;建设、交通、旅游等部门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在学校、社区、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等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设施,滚动播出及时更新的常规气象预报和灾害天气预警信息;文广影视等部门加强气象预警无线广播、预警信号灯光发布系统等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并充分使用网站、微博、移动智能终端等,建立多种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积极推进中国气象频道在本区落地,研究建立气象等防灾减灾专用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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