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工作保障
(一)经费保障
1、街镇房调委调解房地物业纠纷,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2、街镇房调委的补助经费,包括办公场所使用经费、开办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文书档案和纸张等),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给予保障。
3、镇街房调委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包括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根据房地物业纠纷的难易程度,分别按照每件50元、200元、500元给予补贴),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方式,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给予保障。
(二)人员保障
街镇房调委的调解人员由经验丰富、懂法律、会调解、具有房地物业知识背景的人员组成。根据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房地物业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实行物业管理和社区化标准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数量,街镇房调委一般应配备2至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一定数量的人民调解志愿者,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招聘、招募。
(三)场所保障
街镇房调委应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设立办公场所,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社区办(居管办、物业办)提供办公场所,在社区管理用房中统筹调配,开办经费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给予保障。
八、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下旬,召开基层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讨会,统一思想、确定目标、明确职责,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制度,做好宣传发动和实施准备。
(二)启动完善阶段:3月至6月,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组建街镇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工作人员,落实办公场所、办公经费,添置办公设备,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着手开展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7月至10月,召开全区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解决问题,部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形成具有闵行特色的基层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区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构的组建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把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区稳定的重要来抓手,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指定专人负责街镇房地物业纠纷调委会和居委调委会调解小组的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