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琼教高〔2012〕76号)
各学位授予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不断提高我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我省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
二、奖励范围
全省评选3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3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对获奖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海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下达的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将推荐名单报送省学位办。今年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程序按照海南省高等教育网(www.hngjc.cn)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平台系统演示内容进行。
(二)省学位办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三)召开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审会议,初步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四)我厅对专家评审会议通过的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公示,为期1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行文公布获奖论文及作者、导师名单。
四、日程安排
(一)6月25日前,各学位授予单位完成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网上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7月中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
(三)7月底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初步确定优秀学位论文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每篇一式一份(请不要以专著、教材等代替论文)。
(二)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附件材料包括:海南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分别见附件2、3);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3000字左右,Word格式)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有关证明材料。每篇论文的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与学位论文一起上报。
(三)论文作者简况表、指导教师简况表各一份(见附件4、5,分别装订在一起,按一级学科代码顺序排列单独装袋,不要与有关证明材料和推荐表装订在一起)。
(四)海南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一份(见附件6、7)。
同时,请将海南省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报送省学位办。
六、其他事项
(一)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秘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三)由于《推荐表》中只能列出最核心的5篇学术论文,如果申请人有更多的学术论文及其它成果,可附上“科研成果清单汇总表”,将全部成果一一列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在SCI等国际检索杂志上发表的,应附检索号,若被引用,请提供引用清单;在国内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被引用或转载的,也请提供清单。本人引用自己的文章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