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深圳市卫生应急等统计信息报告责任人/报告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统计信息类别
| 统计信息上报责任人/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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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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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办公电话
| 手机
| 所在部门
| 办公电话
| 手机
|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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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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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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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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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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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综治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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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与标准
《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一)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二)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四)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五)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六)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七)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八)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九)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十)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十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十二)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十三)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十四)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十五)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