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卫生应急和安全管理统计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附件7 深圳市卫生应急等统计信息报告责任人/报告人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统计信息类别

统计信息上报责任人/报告人

责任人

报告人

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机

所在部门

办公电话

手机

邮箱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

突发事件医疗救援

        

3

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

        

4

安全管理

        

5

综治维稳

        


  附件8
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与标准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卫办应急发〔2005〕288号)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其报告标准不完全等同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判定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分级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一、传染病
  (一)鼠疫:发现1例及以上鼠疫病例。
  (二)霍乱:发现1例及以上霍乱病例。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发现1例及以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病人或疑似病人。
  (四)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现1例及以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五)炭疽:发生1例及以上肺炭疽病例;或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皮肤炭疽或肠炭疽病例;或1例及以上职业性炭疽病例。
  (六)甲肝/戊肝: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甲肝/戊肝病例。
  (七)伤寒(副伤寒):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伤寒(副伤寒)病例,或出现2 例及以上死亡。
  (八)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病例,或出现2例及以上死亡。
  (九)麻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麻疹病例。
  (十)风疹: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风疹病例。
  (十一)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天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
  (十二)登革热:1周内,一个县(市、区)发生5例及以上登革热病例;或首次发现病例。
  (十三)流行性出血热: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高发地区10例)及以上流行性出血热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十四)钩端螺旋体病:1周内,同一自然村寨、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钩端螺旋体病病例,或者死亡1 例及以上。
  (十五)流行性乙型脑炎:1周内,同一乡镇、街道等发生5例及以上乙脑病例,或者死亡1例及以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