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检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施行情况时间安排的通知
(琼教策〔2012〕13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西南中沙群岛教育科技卫生局:
按照我厅今年2月19日印发的《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施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琼教[2012]1号)要求,现决定组织专门检查组于6月11日起对部分市县、学校进行检查。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务必按照琼教[2012]1号的通知要求于6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的电子文稿发送到政策法规处,邮箱:hn65376466@163.com,
具体检查时间安排如下:6月11-15日,第一组分别检查三亚市、万宁市、琼海市、定安县、海口市龙华区,第二组检查昌江县、白沙县、儋州市、澄迈县、海口市琼山区,每个市县区检查时间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