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2年鼠疫防控工作的通知
(冀卫应急〔2012〕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从我省鼠疫疫源地监测情况来看,个别地段鼠密度较去年有所升高。为贯彻《
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监测、灭鼠、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今年鼠疫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鼠疫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人间鼠疫不发生,鼠间鼠疫不下坝”的任务目标,全力保障北京及河北的卫生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二、完善体系,加强监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
全国鼠疫监测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人间、动物间鼠疫监测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人间鼠疫监测工作,发现疑似鼠疫病例应及时上报,同时做好个人防护、病例隔离和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等工作。康保、围场、蠡县等各鼠防重点县要扩大监测检索面积,增加宿主剖验数量,及时掌握动物与媒介昆虫种群数量与分布,关注毗邻省份疫情动态。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同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鼠疫疫情报告员信息报告网络体系,确保鼠疫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的及时畅通。省鼠疫防治所要加强负责全省鼠疫疫情信息报告网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强化宣传,加强培训。各级卫生部门要主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公众宣传鼠疫防治科普知识,普及鼠防 “三报”、“三不”等鼠疫防治基本常识,提高广大群众鼠防知识的知晓率,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鼠疫防控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鼠疫诊治、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等鼠疫防治技能培训,增强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鼠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