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国税局、自治区地税局、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大型零售企业及有关商会、协会:
现将《宁夏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
自治区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依据《
合同法》、《
价格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垄断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要求,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