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第五批全国和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2〕70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冀中医药〔2012〕23号)安排,各市、各单位积极推荐了一批指导老师候选人和继承人候选人。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底在石家庄组织对指导老师候选人进行资格审定,对继承人候选人进行集中理论闭卷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老师候选人补报材料
请尽快通知指导老师候选人于5月28日前将身份证、职称证、受聘证书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简历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我局科教科。
二、继承人候选人遴选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2年5月29日全天,5月28日下午14:00-17:00报到。
(二)考试地点:石家庄以岭凯旋门大酒店(酒店地址:石家庄市东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32路公交车到以岭集团站下车即到;酒店电话:0311-85901326)。
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