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工作的通知
(穗教思政〔2012〕25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广东省省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根据《广州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要求,我市将开展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的内容
《小学生法律读本》、《中学生法律读本》(由广州市中小学生法律读本编写组编写,广东经济出版社出版)。
二、参加测试对象
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初中七、八年级学生,高中(中职)一、二年级学生。
三、测试时间
5月28日。各中小学校(中职)结合实际,在当日安排好时间进行测试。中学(中职)为60分钟,小学为40分钟。
四、测试题型
填空题、是非题、选择题、问答题等。
五、测试形式
采取开卷形式,学生堂上独立完成。
六、测试成绩
全卷满分为20分,测试成绩计入小学品德与社会课和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中职德育课学年考试总分中(占20%)。
七、测试成绩统计
测试完成后,请各学校填写《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见附件1,用Excel 格式的电子文档), 各区、县级市中小学在6月15日前送本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品德科、政治科。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教研室品德科和政治科将本地区中小学校上交的《2012年广州市中小学法律教育测试成绩统计表》(附件2,用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汇总后,于7月6日前发送到市教研室政治科(邮箱:zhoucheng 806@126.com)。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和省实验中学、华师附中于7月6日前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要求用Excel格式)发送到市教育局教研室政治科(邮箱:zhoucheng806@ 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