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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全国、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
  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

  省/市/自治区:                编号(No.)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民族

 

身份证号码

 

 

 

 

 

 

 

 

 

 

 

 

 

 

 

 

 

 

何时毕业于何校何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何时受聘

 

行政职务

 

已有医学专业学位

学士□  硕士□  博士□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硕士□  博士□

从事专业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专业特长

 

身体状况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家庭住址

 

住宅电话或手机

 

指导老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个人简历(可另附页)

       

以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及成果奖励

 

 

 

 

 

 

申请从事继承学习的理由、是否能保证教学计划的完成

                              

   

签名:    

         

指导老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带该继承人)

       

                              签名: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临床工作能力等)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盖章)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批意见

     

                             (盖 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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