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十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学华 副市长
副组长:孙守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贤国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李 俊 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张晓洁 市发改委副主任
商金波 市经信委副主任
徐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玲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刘建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易建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黎 明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