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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十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十堰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学华 副市长
  副组长:孙守卫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贤国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李 俊 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
  张晓洁 市发改委副主任
  商金波 市经信委副主任
  徐晓光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顺国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玲 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刘建军 市商务局副局长
  易建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黎 明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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