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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教育系统“微笑沈阳”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2.体验“微笑”。要创新活动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一系列发现微笑、寻找微笑、创意微笑等“微笑沈阳”、“微笑校园”特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沈阳网等媒体开展的各类“微笑沈阳”系列征集活动。在打造文明办公、构建和谐校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体育卫生艺术活动、百所学校提升项目等工作的组织开展中植入微笑理念,体验微笑表情,展现教育素质。

  3.传递“微笑”。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机制,认真开展“微笑沈阳”行动监督评议活动,将“微笑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形成“微笑沈阳”党员先锋队。开展“文明校园”、“美德教师”、“美德学生”等评比活动,大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传递微笑文明。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全方位宣传全市教育系统“微笑沈阳”行动的有关情况,打造“微笑沈阳”教育名片。

  (二)行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至4月)。通过全方位开展“微笑沈阳”宣传、讨论、征集等活动,让“微笑沈阳”行动覆盖全市教育系统各个领域。积极与宣传媒介相结合,形成“微笑沈阳”教育文化推广体系,让“微笑”浸润心灵,成为“教育表情”,促进我市教育环境和谐文明。

  2.全面开展阶段(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以迎接全运会为目标要求,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的“微笑沈阳”行动,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树立、展示“微笑沈阳”教育新形象。此阶段工作进度要在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中作明确部署。

  3.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5月至12月)。开展“微笑沈阳”行动监督评议活动,巩固深化活动成果,形成“微笑沈阳”经验,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全面总结工作,表彰奖励和宣传一批“微笑沈阳”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要对各学校“微笑沈阳”行动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互动,切实将“微笑沈阳”行动落到实处,共同掀起全民参与“微笑沈阳”行动热潮,为美化城市表情,涵养“城市气质”,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沈阳市教育系统“微笑沈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沈阳市教育系统“微笑沈阳”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文捷 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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