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1年全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区、县(市)教育局:
2011年按照《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固定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1]5号)的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健全制度,各中小学校积极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并涌现出了一批管理规范、业务水平较高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经研究,决定授予和平区教育局等20个单位“沈阳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为全市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促进全市教育固定资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附件:2011年沈阳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2011年沈阳市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名单
和平区教育局
沈河区教育局
皇姑区教育局
沈北新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