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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继续开展生产现场专项整治。鼓励企业改变家庭作坊式生产模式,通过湖笔企业生产现场及内部管理的专项整治,改变原来生产现场脏、乱、差现象。企业当年厂房、工场、设备等投入1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生产现场专项整治并取得显著实效,经验收合格,按实际投入额的20%以上给予补助,年最高限额3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湖笔人才的培养力度

  对经认定为市重点湖笔企业或年产量20万支以上的生产型湖笔企业,加大人才培养扶持力度,在“水盆”、“择笔”关键工艺上招收35周岁以下新工,对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湖州市湖笔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25号)文件政策条件的,加大资金补助力度,第一年每人每月1200元,第二年每人每月1000元,第三年每人每月800元。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育工作力度,鼓励相关学校开办湖笔制作小班,培养制笔人才。对报经市湖笔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的办班学校,根据学制长短,每学年给予每位学员1000元的学习补贴。

  三、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一)鼓励湖笔企业不断创新,开发更多具有湖笔传统特点、又有现代理念适应现代需求的新产品、新品种,提高湖笔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创建和申报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对认定为市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奖励10万元,认定为省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除政府规定奖励外,再奖励10万元。对获得发明专利的产品,每个产品奖励10万元;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产品,每个产品奖励1万元,此项补助每个企业年最高限额5万元。

  (二)鼓励企业加大对湖笔制作技艺项目的发掘、抢救,对湖笔传统工艺技术、工艺流程革新、创新项目,经市湖笔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实效的,每项给予3-5万元的奖励。

  四、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鼓励企业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在全国各大城市开设专卖店、专柜等形式扩大营销渠道。对湖笔企业在全国各大城市开设专卖店、专柜,并经营一年以上的,每个专卖店一次性补助3万元、每个专柜一次性补助1万元,此项补助每个企业年最高限额10万元。政府部门、湖笔协会组织湖笔企业参加国内外有关展示、展销活动的,摊位费按文件规定给予补助,统一布展费由湖笔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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