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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经信委《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扶持湖笔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经信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湖州市湖笔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发〔2009〕25号)的出台,极大地鼓舞了湖笔企业的士气,为湖笔产业的振兴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方案实施两年多来,湖笔企业在产品产量上有新跨越,在产值增幅上有新提升,在市场营销上有新拓展,在内部管理上有新加强,在品牌建设上有新进展,整个产业生产、销售、效益好于历年,初步扭转了逐年下滑的趋势。为进一步加快湖笔产业的振兴发展,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对湖笔产业的扶持力度

  (一)增加专项资金扶持力度。从2012年起,每年从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中再安排50万元充入湖笔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湖笔产业发展。

  (二)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湖笔企业上年实缴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地方留成部分(含区),继续补充湖笔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实缴三税5万元以上的湖笔企业,按企业缴纳增值税市得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三)认真培育重点湖笔企业。每年在湖笔行业中开展重点湖笔企业评选工作。将年实现纳税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年实缴三税10万元以上,职工最低月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湖笔生产严格执行浙江省湖笔制作及工艺地方标准,且湖笔质量抽查合格,生产现场达到专项整治要求等,作为重点湖笔企业的评选条件。对当年新增销售收入50万元的重点湖笔企业,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年最高奖励30万元。

  (四)认真规划建设湖笔产业园。南浔区、善琏镇应结合小城镇发展规划,认真研究湖笔产业发展空间,积极创造条件规划建设湖笔产业园。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努力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支持湖笔产业园建设和发展,在土地指标、上缴规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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