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湖政发〔20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湖政办发〔2010〕60号)的规定,企业自愿申请,经各县区政府审核推荐,专家审查、评价,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并向社会公示,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巨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五家企业荣获“2011年湖州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宣传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再创佳绩。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企业的先进经验,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坚持抓质量、促转型、增效益,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