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湖州市最具成长性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2年湖州市最具成长性园区评定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2年湖州市最具成长性园区评定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功能区(园区)的整合提升,加大特色产业园的规划建设,夯实平台承载能力,全面推进工业发展平台向特色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促进产业加快集聚,提升发展水平,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级重点工业功能区(园区)及特色产业园。
二、考核办法
1.基础设施投入(基本分40分)。当年基础设施投入额最高的园区得基本分,其他园区相应折算,低于2000万元不得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按单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当年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起算。)
2.开发面积(基本分30分)。当年新开发面积最大的园区得基本分,其他园区相应折算,其中低于500亩不得分。
3.重大项目(基本分30分)。园区内亿元以上开工建设项目当年实际投入最高的园区得基本分,其他园区相应折算;其中当年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每新增一项加0.5分。
4.主导产业(附加分)。当年新开工建设亿元以上的主导产业项目,实际投入完成计划的50%以上,每项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