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和方法。建设好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基地,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临床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对青年中医药人才进行有规划的专业培养。在乡村医生注册培训中注重加强中医药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提高乡村医生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的能力。
五、提高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
(十二)支持和奖励名中医学术传承。积极开展名医带徒工作,市级以上名中医每周期应带教1-2名以上学术经验继承人,每完成一期传承带教任务且学术经验继承人通过继承结业考核的,可分别给予一定带教补助和奖励。依托湖州市中医医院建立市名中医馆和工作室,整理研究浙北中医流派传承历史和学术特色,系统研究名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和技术专长。支持名中医著书立说。
(十三)逐步提升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优化资源,整合力量,构建多学科有机协作的科技创新体系。市、县区应加强对中医药卫生科技人才经费的补助,确保经费补助到位。各中医医院要在业务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的经费,用于中医药临床科研和学科建设。在科技部门各类科技计划中,逐步增加中医药基础理论、优势病种诊疗技术和新药创制研究内容。鼓励中药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加快我市中医药科技发展步伐。
(十四)开展中医药防治疾病研究。围绕中医药领域关键问题和共性技术,以多学科和中西医协作形式积极开展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重大疾病以及湖州地区多发疾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力争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诊治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果。加大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认真做好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方、验方的筛选、评价、开发工作。
六、加快中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十五)扶持中药材种植产业。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体系和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鼓励建立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和中药材GAP认证,重点促进银杏、瓜娄、铁线莲等道地药材的种植规范化管理和技术进步,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和中药材质量。开展中药材的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控制、质量控制以及标准化研究。
(十六)加快中药工业发展。加快中药企业品牌建设,打造湖州中药企业整体品牌形象,培育1-2个在省内外具有知名度的湖州中药大品牌。开展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加快中药现代化科技创新平台、中药企业技术中心、中药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建设。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攻关,研制一批具有高技术水平和显著市场前景的中药新品种,实施一批名优、传统中药产品的二次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