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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价行发〔2012〕71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出版局、科教发展局,各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为促进资源节约,推动中小学教材循环工作,保证循环教材出版印刷质量,维护广大学生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658号)规定,现将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价格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虑到循环使用教材特殊性以及印制、装订要求相对较高,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可使用105克纸张;循环使用教材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可在陕西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关于中小学教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79号)规定的教材印张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20%。

  我省中小学循环使用教材零售价格由各出版单位按照上述规定制定后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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