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陕价检发[2012]70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近年来,我省部分旅游市场商品、服务等价格相互攀升,部分景区、旅行社、旅游服务单位价格欺诈行为时有发生,游客反响强烈。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2012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12号)和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2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要点》的通知(陕价检发〔2012〕11号)精神,省局决定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价格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组织和时间
此次大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各级物价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工作从2012年7月开始,至2012年12月底结束。各地按照省有关分工管辖规定,对所管辖的部门或单位进行检查。旅游景区按照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权限进行检查。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推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省局将在检查期间派出督查组赴各地进行重点督查。
二、检查的对象和时限
检查对象:游览参观点;景区停车场、索道、观光车、电瓶车等交通服务单位;景区内餐饮和商品零售单位;旅行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针对游客的延伸服务单位;旅游专线客运车辆服务单位。
检查时限:2011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可追朔到上一年度。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是否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是否存在越权定价行为。
(二)游览参观点门票及景区服务收费是否存在擅自定价。
(三)6个月以下的临时展览门票、讲解费等需备案的收费是否按程序备案。
(四)对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是否公示,是否落实。
(五)游览参观点门票实行淡旺季浮动价格的,是否按审定的标准执行。
(六)景区内是否存在入厕、小件物品寄存等乱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