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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加强市、区、街道、社区多层级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广,推进跨部门、跨领域业务系统整合。

  3.加强网络安全信任体系建设,推进电子认证系统建设及与各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推动灾备系统建设,提高数据安全性和系统服务连续性。

  4.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指标和代码体系,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信息化标准体系。

  (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立法。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深圳市职业训练条例》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2.加强依法行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行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

  3.加大宣传。区分不同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加强以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全面提高用人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水平,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规划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为统领,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模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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